税收数据显示,中国数实融合发展态势良好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明显快于全国企业总体增速。其中,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等智能制造业销售收入分别增长28.2%和10.9%;以AI大模型、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为主的数字技术应用业销售收入增长14.3%,特别是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分别增长16.1%和15.2%。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反映制造业数字化投入情况的全国制造业企业采购数字技术金额同比增长11.2%。其中,汽车制造、通用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等装备制造业采购数字技术金额分别增长25.5%、19.7%和13.3%。
增值税发票数据还显示,今年前11个月,数字要素驱动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3%。其中,涵盖网络货运、外卖配送、网约车等生产生活新业态的互联网平台销售收入增长16.2%;涵盖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在内的互联网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收入分别增长11.9%和24.7%。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税收大数据直观印证数实融合的发展成效。数字产业化提速、产业数字化加快、新业态蓬勃发展三者协同发力,为实体经济注入数字动能,数据要素彰显中国经济转型韧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落实落细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稳步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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